合肥市“六五”普法“十大普法惠民品牌”
暨“十佳普法宣传员”正式候选名单公告
为挖掘、宣传和表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一批先进典型,集中展示我市“六五”普法成果,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合肥市“六五”普法“十大普法惠民品牌”暨“十佳普法宣传员”(以下简称“双十”)评选活动。
经“双十”评选活动评审会初评,现将25件提名品牌的简要情况和25名提名宣传员的主要事迹通过法治合肥网、合肥普法微博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告(排名不分先后),并在法治合肥网开展有奖投票,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公众踊跃投票。投票结束后,将从投票者中随机抽取50名中奖者,每位中奖者将给予100元手机话费的物质奖励。
“十大普法惠民品牌”候选名单
1、“皮毛法”宣传手册法律系列读本
“皮毛法”宣传手册法律系列读本是将与广大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部分法律条文精心选编成册并宣传普及。该读本分为《生活维权篇》、《妇女维权篇》、《新市民篇》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篇》4篇,内容涉及《民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采取一问一答加搜图和法律链接的形式(如:邻居的垃圾占用了楼道,怎么办)让居民零距离学习法律知识,使“皮毛法”入脑入心,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2、新市民普法
针对我市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现实情况。市司法局将新市民群体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大力推进“七个一”普法:明确一个“新市民”称呼,建立一项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机制,构建一组不同层面的法治教育平台,组织一次“服务新市民、普法进万家”法律巡讲,设立一个新市民法治宣传月节点,印制一套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的普法教材,成立一支新市民志愿普法队伍。新市民普法工作成为全省首创普法工作的亮丽品牌,工作经验在省内全面推广。
3、大妈草根普法调解队
该队由青阳路社区议事委成员陆守英老大妈组建成立的。她们中最大的74岁,最小的也有48岁,每天穿梭于生活的小区、居民之间,义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目前,已开展各类普法宣传近万人次,调解纠纷30余次,充分体现了“草根”特点。大妈们用她们的热心力量发挥“身边人教育身边人,身边人掺和身边事,草根力量进行普法宣传、化解民间矛盾的优势”,对居民进行普法宣传,对纠纷进行民间调解,方便快捷,维护和谐,深受广大居民的认可。
4、合肥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是合肥市一项支农惠农的品牌工程。为加强对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合肥市以“三下乡”为平台,通过深入开展捐赠、巡讲、结对帮扶和法律下乡工程等各种普法进万家的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三下乡”的法治宣传职能,将“送法下乡”纳入到“法律六进”活动中,同步谋划、同步实施,使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深入推进了“法治合肥”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了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5、县干送法进社区
庐江县按照“每年一主题,年年有重点”的思路,持续开展“县干送法进社区”活动,采取“五有”措施保障普法成效:一是组织有领导。确定13~17名“四大班子”负责人为“社区普法员”,做好服务。二是活动有主题。每年一个主题,通过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三是宣传有声势。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做过宣传报道。四是方式有特色。运用“七个一”方式,努力提高普法社会效果。五是效果有体现。该县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治安满意度“民调”居全市之首。
6、律师进社区
2011年6月起,市律师协会在全省率先开展律师进社区工作。以搭建“社区律师”工作平台为基础,由社区提供工作室、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人员保障,由律所派驻律师进驻社区,定期走访入户,建立困难群众信息库,举办讲座,接待咨询,发放资料,提供法律援助,帮助社区调解纠纷,参与安置帮教,为社区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截至目前,走访入户9500余户,接待咨询近6万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024件,举办讲座945场,发放资料16万份,提供法律意见2615份。
7、五一新市民普法学校
合肥市第一所“新市民普法学校”。该学校针对来肥务工经商、拆迁转化的新市民子弟及其家长以及周边群众等,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手抄报大赛、主题班会、宪法日升国旗和模拟法庭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曾荣获全国“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活动优秀组织奖,该校朱海燕老师和三位学生荣获普法活动先进个人称号。普法学校的创办,为学校、社区的“六五”普法工作增添靓丽的色彩。
8、合肥市广播电视台教育法制频道
教育法制频道是合肥乃至安徽唯一的教育法制复合专业频道。自创办以来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进程为己任,重点着眼于突发事件、重大案例、舆论监督等类别报道,切实履行“关注民生、普法宣传、监督社会”的媒体职责。它凭借《新闻110》、《张扬说事》等自办栏目平台,每天播出20余条新闻,其中大半内容与法制案件相关,起到普法宣传、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该频道许多优秀作品荣获省市乃至全国大奖,赢得了极佳的社会反响和观众口碑。
9、包公折子戏
包公折子戏本着古为今用、以古鉴今的原则,充分挖掘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文艺形式——折子戏,借助于肥东繁荣的官方和民间文化演出团体,老戏新唱,将包公法治精神和清廉文化积极注入到作品中,打造独具肥东地方特色、展示法治元素的法治文化载体。其剧本涵盖《审米箩》、《侠砚清风》、《包公斩》三个剧情,塑造了宋代清官包拯清廉为民、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清官形象。目前,共开展巡演166个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
10、工会普法放映队
市工会义务普法放映队由市总工会、市职工帮扶中心相关人员组成,以影视文化广场为平台,通过开展现场咨询、以案说法图片展等形式,为合肥市厂矿、工地、社区等义务提供影视及法律宣传;同时下载央视《社会与法》等媒体有关百姓生活、权益保护等节目进行编辑,制作成影视片头进行播映。放映队购买影视片386 部,行程6.69万公里,放映教育片789场次,影视观众达近30万人次,受到基层一线群众的高度认可和赞许,先后获得锦旗及表扬信 62面封。
11、“庐州老交”
2011年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庐阳大队创办了网络舆论引导品牌“庐州老交”。大队民警利用业余时间在网络阵地宣传交警工作,通过在合肥论坛、天涯论坛等发布专题帖,沟通网民、听取民声,群众网上提出一件问题,解决一件,反馈一件;群众网上投诉一起案件,大队查办一件,回复一件。这一问一答,化解了群众心中的矛盾,成为合肥市民耳熟能详的品牌。共计发布热帖150余篇,解答提问1000余件,解决求助40余件,总访问量接近200万人次。
12、法律爱心屋
瑶海区胜利路街道凤凰桥社区的“法律爱心屋”主要由基层的劳动、司法、建设和社区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建立,为辖区的新市民们长期提供就业创业信息、法律援助、计生卫生咨询及志愿者假日无忧等多项服务,24小时接受咨询、投诉和建议,让辖区的新市民在异地随时感受家的温暖,成为街道普法宣传又一崭新的平台。成立以来,共计接待法律咨询125人次,开展宣传活动6场,调解纠纷20余起,参与处理辖区重大涉稳事件3起。
13、法制副校长助力校园普法
为从源头上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引导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多年来,市教育局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实行校外法制副校长制度。法制副校长从公安派出所、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部门选聘,实行任期制,通过法制副校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以案释法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目前已做到全覆盖。实践证明,法制副校长是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师资保障,是“亲民、惠民”的普法资源。
14、旅游三河 法伴我行
肥西县三河镇把旅游文化作为载体,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依托花戏楼及古镇文艺表演,建设法治文化汇演中心;二是依托古镇美景,打造“冶霞亭” 和“一人巷”法治文化旅游景点;三是依托普法阵地,通过建立法治文化长廊、将导游解说词整理改编融入普法宣传的内容等形式,向广大农民、游客等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四是依托农家书屋等特色载体,建立网络平台、法制阅览平台、青少年学法平台和法治文化流动平台,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
15、“12355”普法校园行
团市委依托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专业力量,在广大中小学开展“12355”普法校园行活动。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切实有效地做好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意识,提高学生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同时通过活动进一步宣传“12355”,让“12355”成为青少年有需求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服务平台。
16、“六五”普法文艺巡回演出活动
2013年初,长丰县开展了由县新欣艺术团承办,具有一定规模和声势的“六五”普法文艺演出活动,取得较好社会效果。该县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通过巡演、专场演出等多种方式,创作编排出了具有地域特色的《最后的晚餐》、《“法律八进”到万家》等法治节目,节目涵盖歌曲、音乐快板、诗朗诵等多种艺术形式,使演出节目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寓教于乐地宣传人民群众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将抽象的法律知识变成百姓生活中的“柴米油盐”。
17、全国首创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
合肥市在全国首创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即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将案件材料等提交群众公议团,就案件事实情节、证据采信等情况接受监督,由群众独立评议后并形成意见,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依据。群众公议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成员中有下岗职工、教授等,实行管、办分离制度、独立审议制度等,对涉及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处罚案件,经公议团讨论后方可实施,将行政处罚全过程公开透明地“晒”在“阳光”下。
18、精心录制视频 让税法进入校园
“我是小小税收宣传员,耶!”“你拍一,我拍一,义务教育政策好,学费国家帮我交……”作为巢湖市创新项目之一的《“小学生税法宣传拍手歌” (视频MTV)》在编写脚本、排练准备等基础上,经过真人实景拍摄、技术处理于2014年4月制作完成。该片全长3分40秒,录制形式为“卡通+真人实景”,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旨在通过少年儿童纯真的童谣来诠释税收,宣传税收,同时让小学生在吟唱过程中,潜移默化接受税收法规的教育熏陶。
19、城市管理议事会制度
“城管议事会”是市城管局在全市所有社区开展的一项普法惠民活动。它围绕解决普法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架起与群众面对面沟通桥梁,向市民普及城管法律法规,确保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所谓“议事会”,即通过居民投票、自我推荐等方式,选出若干名热心社区工作,对社区情况较为熟悉的“议事委员”,充当普法宣传员。同时,收集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问题的解决,城市管理工作由城管一家治理变成全民热心参与。
20、普法维权进企业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新站区通过入企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三进”,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送合同“四送”,算时间账、成本账、风险账、发展账、和谐账“五笔账”,引入公益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近500份,组织企业主开展规范用工行为等方面培训,以身边案例说法等多种形式,从源头改善了中小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累计送去法律文本1万余份,指导企业行为1400余次,组织企业1200余人次开展培训,达到了保护劳动者,降低企业用工法律风险,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目的。
21、马大姐普法维权信箱
2011年以来,市妇联与《合肥晚报》合作推出了“马大姐信箱”。该信箱针对女性的家庭问题、婚姻情感、邻里纠纷以案说法,可读性、指导性、实用性强,每星期出版一次,常年坚持不懈,为广大妇女树立了法治思维和理念,真正成为了市妇联普法宣传的阵地和窗口。它具有宣传对象“广”、内容“深”、形式“活”等特点,已成为了妇女群众的“大学校”,“以法护家”的“大课堂”,百姓心目中最贴心、最信赖的“知名品牌”。
22、莲花社区老年普法文艺宣传队
经开区莲花社区老年普法文艺宣传队成立于2003年,截至目前,队员人数已超百人。队伍中年龄最大的超过70岁,最小的也有55岁。该宣传队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手法,自编自导自演了一些情、法、理相互交融的舞蹈、秧歌、小品等多项法制小节目,十年如一日义务开展法治宣传,曾参与市、区各项文化活动达到40多场次、参与义务普法超3000人次。成为了辖区普法的一道亮丽风景,为深化经开区法治建设提供了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23、合肥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
2007年以来,市城乡建委累计创建民工学校1861所,近80万名民工接受了教育培训。在教学内容上,开设了文明礼仪、建筑施工知识、常用法律等基础知识,还组织编写教材、农民工普法读本等,其内容简明、实用,排版图文并茂;在教学形式上,采用黑板教学、音像教学和远程视频教学相结合,并且实行“农民工抽考”制度和采用远程视频教学在全国尚属首创。该类学校现已成为我市建筑业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常设机构,统一组织企业和项目的职工教育工作。
24、“贴心小棉袄”志愿普法服务队
合肥供水集团作为公共服务性质的企业,把普法宣传与贴心服务紧密结合,坚持开展“贴心小棉袄”志愿普法服务队进社区“服务用户、普法宣传”活动。该服务队由主要领导任队长,号召全体员工用子女孝顺父母的心态去对待用户,出台了《供水服务标准及行为规范》,创新实施供水服务“五个一”,即“一个电话、一声问候、一张名片、一次回访、一份满意”;每周末按计划风雨无阻进社区,零距离面对用户,现场解答咨询提问,义务上门服务。
25、合肥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
合肥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是由200多名报名律师中遴选出84位专职律师组成。该服务团通过到会员企业走访进行法律体检,研究分析其存在的法律风险;考察民营企业潜在法律风险,征集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提供咨询;开展法律讲座和培训,进行普法宣传;根据会员企业需要,提供志愿法律顾问服务。共计提供法律意见100余份,为员工培训法律知识200余人次,出具法律体检报告20多份,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建议70多起,深受企业的欢迎。
“十佳普法宣传员”候选名单
1、许平平—合肥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科员
她作为一名85后的普法工作者,“不拘一格、勇于创新”的忙普法:主笔起草了《关于开展新市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七个一”新市民普法,使普法更有创新性;她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编制“普法学习菜单”,使普法更有针对性;她组织公务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使普法更有震撼力;丰富多彩、“接地气、贴民心”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普法更有感染力;她积极运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使普法更有趣味性。共撰写近百篇综合性材料,撰写普法信息1300余条,归纳整理档案50余卷。
她全程参与“六五”普法,工作兢兢业业,推陈出新,作风踏实务实,甘于奉献。曾被评为合肥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并连续两年获评安徽省优秀信息工作者称号。
2、余建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兼合肥市第56中学法制副校长
他以甘于奉献、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与时俱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积极支持并参与学校各项普法工作。在他的努力下,合肥市特警支队四大队成为学校法制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师生前往法制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他也多次来校开展各类法制教育活动,在反恐演练、安全教育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四年来,他总结出一整套针对在校师生等各类人群的普法宣传预案,创建出了形式多样的师生共建普法学法新模式,建立了一整套校园长效普法宣传机制。2012年以来,学校没有一名师生因违法受到处罚,是真正的“零犯罪”学校。
他凭着一颗强烈的责任心,一股特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一种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尽职履责、敢于担当,把法律送到了校园和千家万户,用自己的信念与责任,在平凡的普法战线上,不断地刻下自己执着追求的深深烙印。
3、雷从云—巢湖市栏杆集镇义务普法宣传员
他自1986年退休后,一直热心于义务普法工作近三十年。利用自家位于栏杆集镇西大街上的门面房办起了法制宣传室,他自学法律,自费买展板,积极宣传法律政策,受到群众欢迎,还深切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青少年犯罪等社会问题,由对基层群众的单一普法教育延展为重点面向中小学生、老年人群体的全方位、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他多年以来的辛勤耕耘和默默付出无时无刻不感动着每一个人,他的先进事迹曾经被巢湖电视台、安徽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夕阳红栏目以及安徽法制报、中国老年报等多家媒体报刊采访报道。
4、孙邦海—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经理
他以提高企业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企业学法、懂法、用法水平为宗旨,不断将普法工作逐步引向深入。燃气集团逐步形成了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较好地促进了企业各项工作的依法开展。他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优势,以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地推进普法宣传活动;还通过集团工会积极与市图书馆协商,在全市率先将现代化数字图书馆延伸到燃气集团一线班组的22个职工读书角,让职工在工作之余可随时查阅有关法律资料,增强法律意识,提升工作水平。
5、王庆九—合肥市残联信访维权处副处长
他是一名残疾人工作者,同时也是一名残疾人在市残联信访接待室工作以来,连续三年被评为“合肥市信访先进个人”,并先后获得合肥市“维稳先进个人”、“十一五自强模范”和“最美残疾人”等荣誉称号。
他热爱本职工作,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加组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他自觉学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他扎实细致,任劳任怨,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残疾人利益;他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坐班接访、发放资料等方式,给残疾人提供咨询和援助;他积极服务、奉献残疾人事业,在残联信访窗口,每天要接待几千残疾人,仅2014年就为6个外地残疾人家庭的孩子找到学校上学;办理因利益受到侵犯转办的残疾人维权案件435件,充分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公正。
6、李传华—合肥市第六十九中学校长助理兼普法办主任
她任职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推动了学校的校风、学风、教风建设,树立了良好的学校形象。2013年,为学校创下合肥市青少年普法教育特色学校。她坚持原则,讲时间、讲效率、克服推诿、扯皮现象,以“校兴我荣创普法特色”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她遵纪守法,勤政廉洁,树立了良好的教师形象。她的努力得到了各级组织的肯定,先后获得全国“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优秀辅导员称号,并为学校赢得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赴北京人民大会堂领奖;荣获全市“六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全国“零犯罪学校”优秀辅导员称号;编写的“认识毒品 远离毒品”教案、课件在全国普法教育首届法制课件评比中获得三等奖;拍摄的模拟法庭微视频获全国三等奖。
7、吴雅婷—合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预防教育科科员
她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尽最大努力保护群众不受毒品侵害、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全面实施《禁毒法》,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探索禁毒宣传教育规律,长期深入地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她勤勉敬业,无私奉献,全市禁毒宣传连续多年名列全省第一。
她先后策划、组织开展了全市禁毒漫画知识竞赛、禁毒手抄报竞赛等大型活动8次,参与组织禁毒宣传活动430余场次,组织开展了“上一堂禁毒教育课”活动63场(次),开展禁毒教育培训36次;参与编写了《中学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教案汇编》等材料。系统编写中小学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教案,在全国尚没有先例。她作为禁毒宣传岗位上的一名民警,多次被评为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她以其勤奋的工作、扎实的作风和过硬的业务素质成为单位青年人中的典型,用青春谱写了一首壮美的禁毒宣传者之歌。
8、曹冬梅—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主任
她是一名律师,更是一名普法宣传员,长期致力于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工作。释法、普法是一份义务,更是责任。4年来,她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社区矫正员,每月到社区参加“一线服务法”活动,共计开展普法讲座达30余场,散发资料3000余册。24年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对待工作,面对失足青少年,一次次地上门帮教,播撒法治的阳光和温暖;面对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她循循善诱,抚慰受伤心灵;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提升了他们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对他们温言劝慰、真心付出、无怨无悔,用坚定的行动为他们撑起一片晴天。
她洒下的辛勤汗水也换来累累硕果,先后获得“安徽省优秀律师”“安徽省三八红旗手”“合肥市十佳律师”“优秀巾帼志愿者”等称号,被合肥市司法局授予“三等功”。
9、米卫平—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他勤勉尽责,务实创新,扎实开展机关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健全落实了普法办事机构,把普法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普法经费纳入财务预算,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整理汇编了20多万字的普法台帐资料;他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召开办公厅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场合,见缝插针,把法律知识学习列入其中,明确要求干部教育在线法律知识学习要占有一定比重,重点加强换届纪律学习宣传,开展严肃换届纪律知识测试等;他建立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使网站成为信息公布、网上监督等多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经过他的努力,办公厅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层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改善,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明显增强。
10、贾庆梅—瑶海区明光路街道全椒路社区党委书记
她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热心为居民办实事,通过宣传橱窗、板报、发放资料等形式,把法律知识传递到每家每户;通过开展知识讲座,邀请片警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上法制课。同时,她还利用网络新闻发布厅、微博、QQ群开辟宣传专栏,上传和发布与居民密切相关的法律;通过开展网络课堂、“七夕微祝福”等网络活动,将法律知识与网络宣传有机结合,提升居民素质和能力。
自她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以来,“知法守法的人多了,参政议政的人多了,参加志愿者队伍的人多了;邻里纠纷少了,指责埋怨的人少了,不讲文明的人少了”,呈现出“三多三少”的可喜现象。社区获得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等称号。
11、宋雪飞—合肥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他担任市地税局公职律师,被聘为“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作为普法骨干,他积极参与开展全方位送税法活动,送税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户、进学校、进军营,税收宣传“全方位送法”;积极参与编写新市民学法用法读本,认真解答纳税人网络咨询;还采取内外结合、突出重点的办法,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及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法治型”地税机关及依法行政创建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拓宽了创建内涵,提升了创建标准,推动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明显增强,地税干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参与建设“法治型”地税机关,规范内部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12、李凤昌—肥东县司法局宣教科科长
2012年3月,在对普法工作毫不熟悉的情况下,他接任肥东县普法办的专职副主任、宣教科科长一职,负责全县的普法工作。“六五”普法期间,他参与编印了具有肥东特点的五类重点对象普法学法工作读本;打造了肥东特色包公折子戏;开展了“法治灯谜竞猜”活动,进一步繁荣了肥东县法治文化载体;建造启用了100个法制灯箱长廊,让居民在不经意间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在他的辛勤努力下,全面推进了法治宣传教育,广泛传播了法治理念,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在全县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社会各界全员参与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13、张亚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工作人员
他爱岗敬业,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岗位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宣教方法和形式切实有效,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平稳作出应有的贡献。先后撰写了《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城市车用气瓶安全监管探讨》(已被《安徽质量》杂志发表),参与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与调查处理》丛书编写(该书已出版发行),主导编写《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充装安全管理规范》等省级地方标准。
他印制并发放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单行本2000余本,电梯、车用气瓶、液化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材料8000余份;先后对600余人进行现场安全监察常识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普法培训。
14、卫修竹—肥西县官亭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官亭镇外宣办通讯员
他是一名普通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二十三个春秋,酸甜苦辣尝遍,始终用心坚守着农村普法宣传阵地,为农村普法宣传工作默默地发力。同事或亲朋好友问及同枯燥无味的文字为伴是不是很乏味时,他总淡然一笑说:“人各有爱,心里的喜,在农村做普法宣传工作,抄抄写写,看似乏味,实则韵味无穷。你断然不能依其来出名,以一种爱好、一种志趣来追求,坚守也是人生价值的释放。”
由于他在基层做民事纠纷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先进人民调解员”、优秀普法宣传员、普法和外宣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撰写的《我在农村做普法工作的几点做法和体会》荣获“2010年度(全国)经济建设与和谐小康理论实践成果”特等奖;撰写的“弃婴”寻亲案例被评为“2012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与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全国优秀成果一等奖;撰写的普法宣传稿件被中国普法创新网、法治安徽网等网站转载30篇。
15、杨锋—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审计部副部长
她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在供水集团形成了全员参与的普法依法治企工作格局;她结合供水集团实际,按照法律进企业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她结合“贴心小棉袄”志愿服务队进社区“服务用户、普法宣传”活动,经常牺牲休息时间参加志愿活动;她注重普法网络的培植,扩大法制宣传教育面,在集团公司各单位部门培养新的普法宣传员,形成普法宣传网络;她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栏、案例分析、法制宣传漫画及小品等形式,促进了普法宣传教育在企业的全面开展,有力地推动了供水集团“六五”普法进程。
16、胡明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她先后撰写和组织发表典型案例等相关普法文章2万余篇;在省内率先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在安徽商报等媒体组织开设《执行故事》、《法官手记》等专栏;组织学生、武警官兵等100余次5000余人次旁听庭审;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等媒体集中沟通80余场次、接待记者近万余人次;撰写并发布全市法院典型案例;连年制作各类宣传展板近百幅走进社区、街头进行法治宣传;积极改版、维护法院外部网站,参与拍摄制作首部微电影《天鹅湖畔的灯光》获得全国法院第二届十佳微电影称号。她的辛勤努力受到了各界的充分肯定和一致赞扬。先后获得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个人三等功、合肥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人民法院报优秀通讯员等表彰。
17、高曙—庐江县广播电视台团委书记
他以出色的工作能力、心系普法事业的情操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自己“做好普法人”的工作理念,追求着自己“干好普法事”的法治目标。他的《法治广角》电视栏目被称为庐江县的《今日说法》。栏目共累计播出法制专题节目320余期,电视新闻稿件近4000条。曾荣获“合肥市五五普法先进工作者”称号。在他从事摄编工作的10年中,凭着对法制新闻宣传事业的无比挚爱,深入一线,采访、收集、整理政法工作亮点和典型人物,为他从事法制新闻写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炼就了勇于吃苦、勤于实践的精神。作为一名电视记者,摄像机时常聚焦在审判庭、抓捕的一线、调解的现场,将事件过程直接展现给观众。拍摄过程不仅辛苦而且常会面对突发事件和危险情况。他深知,越是这样,越要制作好栏目,让法治的声音传出去,让依法理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传开来。
18、崔莉莉—合肥市审计局法规审理处副主任科员
她积极努力、肯干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审计普法工作的成绩得到一致认可,先后荣获“合肥市优秀公务员”、“合肥市审计局优秀党员”、“环境优化工程先进个人”、“普法信息宣传特别奖”等称号。她勤于思考,善于探索,吃苦耐劳,勇于创新,在普法事业的道路上不断辛勤耕耘。
她共参与组织了8次全员法制专题培训学习、7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参与送发到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审计法律法规读本2万(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她及时撰写法制信息,报送信息100多篇次,其中60多篇分别被省政府法制办、政府法制工作简报、市普法网等刊登和采用。
19、任为柱—长丰县陶楼司法所所长、普法办主任
自他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年来,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新阵地。2013年在全省创新开展了“流动调解庭”将调解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为群众提供各种法律服务30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100余件,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共组织开展普法宣传4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30万余人次,使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共化解矛盾纠纷2000余件,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多次受到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称赞,谱写了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在平凡工作岗位上的和谐赞歌。
由于他工作成绩突出,2012-2013年个人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2011年陶楼乡优秀共产党员、乡党代表、乡人大代表,2015年1月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突出个人,2015年3月当选为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协会第四届理事。
20、凌可—新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监察处工作人员
他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为企解忧”的工作理念,将普法宣传和劳动保障维权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工作在政府社会化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他结合本职工作,通过发放《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文本等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开展“四送”上门和算“五笔账”的方式,在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办理、员工工时管理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做到防微杜渐。通过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实现了监管工作前置,从源头规范了用工行为,努力提升辖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
21、孙蜜—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科员
她把服务内化为理念,外化为行动,深深植根于工作实践中。不仅认真接听每一个电话咨询,详细解答政策,而且认真处理每一个“政务直通车”、“市长信箱”和“市长热线”信访件,了解群众具体诉求,解决其反应的问题和疑惑。主办并协办了行政复议案件300余起、行政诉讼案件123起,代表市人社局出庭百余次,出色地履行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编纂《劳动保障政策汇编》、《社会保险政策百问百答》等多本政策汇编书籍;多次受邀宣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受到群众好评。她的努力得到了各级组织的肯定和广泛好评,曾多次被评为局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人社宣传优秀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并荣获“五五”普法先进个人以及“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称号。
22、汤天清—高新区和一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他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在负责社区普法宣传工作以来,善于调整自我,勇于面对新挑战,适应新环境。结合具体案例,他汇编了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材料,送法上户,受到了居民的交口称赞;每年组织普法讲座12场次,社区近千名群众受到了普法教育,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打造民主法治社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坚持做到“决不让矛盾激化出社区,更不让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每一次的成功调解,都凝聚他对居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强烈的责任心。在调处工作中,他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才使得各种纠纷事件的解决合法、合理、合情。和一社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贴近群众,贴近百姓生活,充分发挥了一名普法宣传员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23、王升保—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他坚持以点带面,注重将日常工作和普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普治并举,努力将普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实效。在工作中,他注重抓导向,潜心学法作榜样,带动大家学法;抓宣传,创新地采用短信群发、法律知识竞赛等特色宣传,提升服务效果;抓结合,将普法融入日常工作,激发大家共同用法;抓规范, 坚持普治共举,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抓创建,推进依法行政试点,法治建设结硕果。
他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以自己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心,在普法战线上书写了不平凡的篇章。曾被单位评选为优秀公务员、省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工作者,连续三年被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选派干部及标兵。
24、庞祥—合肥市安监局科员
他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勤勤恳恳,有功劳时不居功,有苦劳时不叫苦,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进行普法宣传。编写并印发了《合肥市安全社区创建手册》2万余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读本》15000册;在《合肥日报》、《合肥晚报》、《江淮晨报》等报刊媒体发布安全生产普法专版十余期;共撰写各类政务信息378条,普法信息182条。
他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曾被评为合肥市校舍安全先进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甘于寂寞、耐得住清贫,艰苦朴素,廉洁自律,切实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杜绝了各类不良风气,树立了普法宣传员良好的形象。
25、陈冬冬—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养管科科员
他自参加工作以来,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认真收集和整理园林绿化工程和养管的各项信息资料,分析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探索工作开展的方向,总结工作经验,并为领导建言献策;他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他坚持依法行政,对各区园林绿化养管的巡查工作做细做实,对绿化养护管理问题整改要求能做到及时发布,并督促各区管理部门落实整改,为提升合肥市的园林绿化养管水平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