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王选辉 发自福建漳州
8月10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漳州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大蔚走私武器再审一案。澎湃新闻()现场旁听了庭审过程。
此前,四川小伙刘大蔚因网购24把仿真枪被判处无期徒刑,备受社会关注。2016年10月18日,福建高院通报称,经依法复查,该院认为原判量刑明显不当,决定由该院再审。
庭审现场,检辩双方对原判认定刘大蔚犯走私武器罪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发表了意见。争议的焦点有两点:首先,涉案枪支是否为刘大蔚购买的仿真枪,二者是否具备同一性。其次,该案是否适用2018年3月28日最高检、最高法联合发布的涉枪案件《批复》。
出庭检察员发表检察建议时提到,刘大蔚在案发时刚满18周岁,且由于购买的仿真枪被海关查获,其本人并没收到涉案枪支,请法院定罪量刑时予以考量。
庭审持续了三个多小时,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