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下午,颍泉区召开小区配套教育设施无偿移交推进会召开。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万和,副区长李保生出席会议。移交工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住宅小区开发商、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者等参加会议。
会上,区教育局刘阳局长宣读了《颍泉区居民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移交方案》的通知,介绍了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移交基本情况和下一步移交程序。
刘万和在讲话中强调,小区教育设施移交既是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又是老百姓的热切期望。
开发企业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二要限时与幼儿园举办者解除租赁合同并将之前的违法出租所得依法上缴辖区财政部门,向原办学方退还已收未到期租金;三要按照移交协议,将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移交给政府。
幼儿园举办者要及时全面了解相关政策,积极与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移交工作相关的单位人员主动沟通解决,积极配合移交。原办学方仍要求继续办学的,一是必须与开发企业终止合同,结清相关费用;二是要向区教育局提出办学申请,符合办学条件的,与区教育局重新签订租赁办学协议并签订承诺书,幼儿园必须举办成普惠性质。凡经批准继续举办的,可依法享受各类教育奖补资金和优惠政策。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要根据部门职责,布置好、落实好;要在区政府小区教育设施移交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确保顺利移交。
会上,刘阳和各开发商签订《移交确认函》和《移交协议书》
目前,颍泉区共有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19所(小学1所,幼儿园18所),建成的12所,在建7所。其中:太和路安置区配建小学,海亮上府、金色港湾、水岸明珠、富安新居配建幼儿园5所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已移交政府。中泰名城、依泉庭院、环球黄金水岸、界首路安置区、万隆美域、锦华名郡、颍滨花园安置区7所小区配建幼儿园由建设单位出租给民办幼儿园。渡口安置区、阜涡路安置区、古泉新村3所小区配建幼儿园已建成尚未移交,太和路安置区、悦澜湾、同昇玫瑰园、玖悦府3所小区配建幼儿园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