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车人,实际上就是在路边负责看管非机动车辆或机动车辆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人员。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前,自行车是城市里数量最为庞大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是每个家庭的重要财产。自行车存放,成了城市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
看车人,实际上就是在路边负责看管非机动车辆或机动车辆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人员。
江苏/南通(2017.4)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前,自行车是城市里数量最为庞大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是每个家庭的重要财产。自行车存放,成了城市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那时。市区内的主要路段、繁华场所以及大型活动的举办地,都会有许多自行车存放点,路边排列有序的自行车,是那个年代城市内的一道“风景”。那些负责看管自行车的多是一些带着红袖箍的老人,他们会在存放的自行车上挂上一个小木牌,或夹一个纸片,并将相同的一个木牌或纸片交给骑车人作为取车的凭证。最早收费只有5分,后来从1角涨到5角。
河北/永年(2014.12)
河南/郑州(2009.11)
河北/永年(2014.12)
河南/洛阳(2011.7)
河南/郑州(2018.2)
河南/宝丰(2008.2)
河南/宝丰(2008.2)
进入本世纪后,随着机动车时代的到来,家用汽车逐渐分担了城市主要的的交通流量。各种机动车辆穿梭在大街小巷,停放问题随之而来。于是一种叫“停车场收费员”的职业应运而生。 这类人也分两种。一种是在单位、商场或公共场所停车场的收费员,大多是由有正式岗位编制的保安人员兼职;另一种是在马路边临时停车区域收费的人员。这类人比较复杂,都是临时聘用人员,有小区的下岗职工,附近街道的居民,也有进城的农民工。其中还有不少是无证上岗的“地下工作者”。
收费员的工作十分辛苦,一年到头,不管是严冬酷暑,风吹雨淋,都得老老实实待在室外。还时常会遇到一些不给钱不说,还态度恶劣,甚至上手打人的司机。 长期以来,各地的停车收费一直采用“定额承包制”的模式。承包人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催生了收钱不撕票、撕假票、超标准、跨区域等收费乱象。而且收费员从承包人那领工资,如同“临时工”,承包人不给他们买“三金”,也不签劳动合同,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河南/郑州(2012.7)
上海(2018.8)
福建/泰宁(2014.4)
河南/郑州(2015.2)
河南/郑州(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