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快报》报道,日前,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办法统一了搬迁时限奖励标准,规定给予同一时段内签约的被征收人每平方米同等价格的奖励。值得关注的是,新修订的办法透露,广州探索建立“安置房银行”用于各征收项目的补偿安置。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补偿安置”是每个城市面临的命题。如果补偿安置相关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减少矛盾,还可以提高拆迁及土地利用效率。广州此番探索建立“安置房银行”,对于拆迁工作具有实质性的推动意义。
调查发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被征收人更期望回迁安置或产权调换。而目前广州各区可用于征收安置的房源较少,无法完全满足被征收人的安置需求,有时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这说明,建立“安置房银行”有现实需求。
这种“银行”,实际上就是建设或者筹措更多安置房源,以备拆迁安置之用。此举有望实现多赢:其一,可满足被征收人安置需求,保障其居住权益。一些城市由于安置工作滞后于拆迁,造成被征收人无房可住的局面,而“安置房银行”不仅未雨绸缪,而且可为被征收人提供更多选择。
其二,有助于提高拆迁效率、降低拆迁成本。很多城市尤其是老城区,不仅基础设施无法适应城市发展,而且居民生活条件亟待改善,这就涉及拆迁问题。“安置房银行”的存在,不仅可以及时满足被征收人的不同需求,有助于被征收人配合拆迁,而且可以提前消解拆迁安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矛盾,拆迁效率自然得以提高。同时,拆迁效率提高也意味着土地利用效率有望提高,既可减少土地资源浪费,也能让国有土地加快转化为房屋,通过增加房屋供给平抑市场价格。
不过,“安置房银行”究竟储备多少安置房才算合理,仍有待调研。如果储备的房源过多,部分可能处于闲置状态,这也是一种资源浪费;如果储备不足,无法满足被征收人的安置需求,又达不到建立“安置房银行”的目的。理想的做法是,根据拆迁安置进程科学估算需求,然后储备合理数量的房源。
另外,“安置房银行”所储备的房源,在位置、价格、配套、质量等方面,是否满足被征收人的需求,也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之前,部分城市的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因为位置偏远、配套不全、价格或租金偏高等原因,被保障对象无奈放弃,导致不少房源长期闲置。基于此,“安置房银行”当避免出现类似问题。